年前,毕凡因为身手不凡闻名上海滩,在数次你死我活的帮派斗争中与投靠他的杜邦结成生死之交。殊不知杜邦早已和黑社会大佬谭世杰狼狈为奸,二人设下苦肉连环计,借毕凡之手除掉了华商会会长胡万龙,一举称霸上海滩。毕凡新婚妻子雪如意外识破杜邦真面目,惨遭毒害!毕凡不明就里,被追杀数次,身负重伤,被逼远走他乡……
十年后,杜邦成为巡捕房华总探长,与谭世杰沆瀣一气,纵横黑白两道!毕凡隐姓埋名归来,先借一本风靡全上海的侦探小说包装自己,令黑势力不敢对其轻易下手,继而重张东方福尔摩斯侦探所,发誓要以自己的方式报仇雪恨!
一般。结尾去反杀,朋友竟然不穿防弹衣,剧情导向明显的像bug。
克里斯派恩貌似兔唇的样子给人的印象倒是深刻,但剧情就是这样。
自己不觉得自己离谱吗?是应景了,可战场下来的在那大大咧咧看伤口?战术动作全忘了?喝个啤酒看个乐呵吧
莫名其妙发现金子,莫名其妙杀了人,莫名其妙被被人杀了,一切都那么莫名其妙
如果周六下午不在家看一些烂片,那人生毫无意义
眼睛冒火⋯👍
如果男主不执意看守黄金
刚开始的选择太错误了,他去开挖掘机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男主演得很好,一直在进步的
有没有可能那坨金子已经被无数的人发现了,但是它至始至终一直在那里。
最后的枪战戏太简陋了吧,杰克鲍尔让人失望。
肥男2一枪崩了男1不行吗?非得再等上一天?
拿弓弩的女人长得实在太像会不断复生的死人了
人物少,故事简单,摄影和画风很吸人,看的沉浸。男主确实也就是笨,但是他始终是个底层人,只知道守着财富,不知荒漠和野兽的残暴,也不懂人性的险恶。
为什么。。。几个月前在朋友家看过了????
There Will Be Blood + The Revenant
风景粗犷,不少镜头较好。荒漠发现搬不动的金子,正常人难道不是每人先敲下几公斤揣走,先发笔小财,再一起去找挖机么?
图金害命的贪婪。
神马烂玩应!编剧一点逻辑都不讲吗?所谓的惊悚就是最后那一箭吧……
超级无聊啊,正常人发现了肯定先敲块小的出来一起去卖了,然后买设备买车去挖了!!!走之前埋好做好标识不就行了!!!为什么非得留一人!!无语了!!!
故事太过简单,动作场景也是。还有最疑惑的就是花那么大代价去灭口加上巨额安家费,怎么就不能够安排他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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