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门外门弟子唐三,因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所不容,跳崖明志时却发现没有死,反而以另外一个身份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武魂的世界,名叫斗罗大陆。这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没有武术,却有神奇的武魂。这里的每个人,在自己六岁的时候,都会在武魂殿中令武魂觉醒。武魂有动物,有植物,有器物,武魂可以辅助人们的日常生活。而其中一些特别出色的武魂却可以用来修炼并进行战斗,这个职业,是斗罗大陆上最为强大也是最荣耀的职业“魂师”。 小小的唐三在圣魂村开始了他的魂师修炼之路,并萌生了振兴唐门的梦想。当唐门暗器来到斗罗大陆,当唐三武魂觉醒,他能否在这片武魂的世界再铸唐门的辉煌?
唉真的很唏嘘。为什么找个秃子演张国荣啊我不能接受。
sad, Andrew is just fictional🥺
达妹真的是这个世界上穿背带裤最好看的女人!她什么都不用说只是咬着指甲专注看着你的时候任何人都会立刻马上爱上她,怎么可能会有男的在她主动吻你的时候推开她啊这河狸么?
梅艳芳一生的走马观灯,基本都是主流媒体加小报记者新闻内容的串联,原生家庭也好,(刘德华也好),都没有很深入地探索;但是纪实影像与虚构影像相结合的手法还是很让人动容的,尤其是张国荣葬礼的那一段录像,让很多观众都抹眼泪。王丹妮的演绎有一点生涩,但气质确实很出众;古仔中规中矩啦;张国荣的演员选的就瘦了点...但冲着那么多梅艳芳的原始影像,大量怀旧金曲,总体还是值得一看的;很令人感动的是,片尾曲的时候,全场观众没有一个离场,所有人都安安静静地看完演职人员表,听完最后的曲子。
感谢这让传奇延续的光影。在中国拍传记电影需要顶多大压力,有多大勇气,我们都懂。
没想到电影会选择这样一个角度来讲述她的一生:一个追爱而不得的人,最后嫁给舞台,中间没有重点谈,所以想不起来她的某部电影,或是某首歌,但似乎真的有更了解了她这个人。肯定会去看,也肯定会失望,但仿佛又没有那么失望,因为知道没人能把梅艳芳那样好,所以这样似乎也足够好,又似乎真的是那个她该有的道别与怀念。
全片的最大泪点在Leslie死去的时候。一开始觉得这个演员有几分像哥哥,后来又觉得比起张国荣他更像黄宗泽。没有想到电影停留在了她穿着婚纱一步一步迈上台阶之后的「拜拜」,并没有拍到她离去。但是已有张国荣的葬礼在前,她自己也说那是个预演。
是很好的一次点映体验,感觉是要五星给《梅艳芳》这部电影了。其实在那个演唱会的大场景一开场我已经起了鸡皮疙瘩,主演确实很有Anita的感觉,把控得很好,情节和各路角色的演技也是在线的。之前对Anita除了《芳华绝代》《半生缘》以及她最后的演唱会之外,了解得不多,今天被她日本的那段恋爱打动到,在最后相见的感慨更加唏嘘。
嫁俾舞台。★★★/6.8
有点好哭,我真的很喜欢那个站在台上不停发光的梅艳芳,她说不能缺席演唱会,她说我要做的事情一定会做...作品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梅艳芳为人处世的态度,对待自己作品的珍惜,让她真正地嫁给了舞台,致敬一代巨星!
三半,哭湿口罩,亦是为港打气之作。诅咒后排戴塑料手套悉悉索索吃东西的两条女满口生疮。传记片越熟越会陷入已知陷阱,加之是集体回忆的艺人,拍恋人好友都难免厚此薄彼。我喜欢姐妹那条线,遗憾止于穿针引线。美化近藤(配交出我的心)太二流偶像剧,不忍梅爱渣男就不如她勇。王丹妮表演果然比剧照信服得多,不怯场的新人。梅是香港女儿,名符其实,代表那个草根奋斗有成的义气时代。那时的制作人也是真心为艺人,而过千僖年就是资本硬砸榨干艺人,巨星的时代就此过去,而王丹妮廖子妤在这部戏里的表现,恰证明认真的作品可以托举演员,这是最好的怀念
与义无反顾的执念相比,更难的是稳妥放下的释怀。BTW:《五十度灰》我都还没消化完,约翰逊就开始演妈妈级人物了[捂脸]
怎么说呢,影片本身真的不太行,整体太拼凑太流水账了,梅艳芳的选角还不错,但是张国荣的选角太失败了,从样貌到神韵都完全不像,非常出戏。看的过程中总是想到《波西米亚狂想曲》,感觉在模仿,但是又不如。最后收尾其实还不错,但这个好更多是梅艳芳本身的魅力与戏剧性带来的,很难归结到电影创作上。
记住Cooper Raiff这个名字了,足够真诚细腻。
比想象的拍的要好很多。以前看国外的音乐传记片没有意识到原来看一个熟悉背景的艺人传记片可以哭到不能自已。
剧中达妹扮演的Domino对男主说不希望他再当Lola的babysitter了,男主问为什么,Domino回答“Because I want you to enjoy your twenties”,就是这里,爱上了这部电影。
我挺能理解多米诺的
味同嚼蜡,仿佛百度百科,符号化解读巨星。配上mv一样的场景,女主显然撑不起来,所有关键场景全部下线。两个半小时的电影还不如结尾曲感人。情怀不是这样卖的
即便我边看边哭 但你们扪心自问这一部对得起梅姐吗
电影的一切都很虔敬。那个被她照拂着的时代因此重新镀上金光。我想,如果她还在,今时今日香港的故事不会这么写。 喜欢夕阳的意象胜于日出。高峰多看客,黄昏见信徒。我庆幸赶上过港乐盛世的尾声,就算余晖,也足以燎燃我自己的黄金时代。我不会再为任何热爱的事物供奉灵魂与灵感了。那些深爱过的名字有些已变成不可说,但“陪他们越过人生的高峰,是我私藏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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