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时间。就像泡过十八道水的绿茶,极其乏味。
男主本有机会可以走的,砸下一块金子可以跟那辆路过的车一起走,贪婪的欲望永无止境。他更没有想到一个才认识不到两天的同伙会等他耗死在那里自己再独吞,我都想到了,这点挺不符合逻辑
此时此刻,以物换物的乾坤大挪移技能施展了。
Liam大叔演杀手,真的是演到老,都还有杀手角色适合他:70岁,大腹便便,记忆倒退,但莫名一脸正气、自带安全感👍吸引异性;莫妮卡贝鲁奇,第一幕出现时,穿了一整套的粉+粉色包包,能把那么嫩的粉穿出了女魔头的压迫感👍 本来一直期待他俩能见面、有对手戏来着,原来并没有。这个结局emmm… 就算不能定罪,不代表不能上庭、不能曝光吧,如此富豪(还总是做慈善)就不能让民众diss一下真面目吗?杀她一个又不能终止这条链。
80岁的坎贝尔姥爷、70岁的连姆叔叔、快60岁的贝鲁奇老姐姐、55岁的盖皮尔斯大叔,真的就是部老爷车一般的动作片,双线叙事结构避免影片出现直接崩盘尴尬,但糟糕的剧情走向就像几位主创拍不动了一样,不禁使人发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啊电影人,草率收尾的结局更让人暗想若时光倒流十载这该是部好看的电影吧。
沙漠的残酷让人对一切都产生了幻觉,在任何极端的环境下,活下去就是最大的成功。
打斗片段依然干脆
结束的太快了 ,那些收了钱给她庇护的人呢。
还算不错吧,虽然不是很打,但是应该算是环环紧扣
这部片里面大叔扮相更老了,居然还患上了老年痴呆健忘症,看的人心疼,英雄迟暮啊,最后死的也比较惨。不过大叔还是一如既往地杀坏蛋,伸张正义,爱看他杀坏蛋。
还算合格的商业动作片。片名虽说是有关“记忆”(影片设定为男主杀手得了阿茲海默症),但影片其实更有趣的一个设定是:如果杀手有了自己的价值判断,虽然接到了“订单”,但只杀他认为该杀的人,故事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本片就是讲了这样一个遵守常人价值观但违反“职业价值观”的杀手的故事(豆瓣简介有误导嫌疑)。
好无聊平淡,看的人昏昏欲睡,一个惊悚动作片拍成这样,也是没谁了,丝毫没感到任何动作和惊悚。里面各种莫名其妙的人变着法的找死,坚持了一半,实在看不下去了,太无聊了😔
没新意 私刑萬能 皮尔斯肯定在想这个失忆角色比不上我之前那个哈哈哈
挺好看的动作电影,memory's a motherfucker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男主本有机会可以走的,砸下一块金子可以跟那辆路过的车一起走,贪婪的欲望永无止境。他更没有想到一个才认识不到两天的同伙会等他耗死在那里自己再独吞,我都想到了,这点挺不符合逻辑
本片最大的意义就是三位老同志刷存在感,连姆大叔、莫妮卡姐姐、盖皮尔斯,都已过花甲之年,加起来二百多岁了,向他们致敬!
连姆大叔不再营救,拳脚还是干净利落,不过动作镜头是越来越少,还被乱枪打死真是有点晚景凄凉,是一部老演员的挽歌,蛮感触的。情节简单,保护青少年警察部有点突兀
对记忆这个主题诠释的并不是很深刻……反而更多全是尼森大叔70岁高龄那迟缓孱弱的身手和老套缓慢又无聊的叙事节奏
自古美人叹迟暮,不许英雄见白头。几乎没法看,老头不但身手不太行了(比前几部有反弹),还阿兹海默了……莫妮卡贝鲁奇也残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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