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农家子弟狄云,自幼随师父铁锁横江戚长发和师妹戚芳习武务农。
一天戚长发多年未见的师兄万震山派弟子来请戚长发去作客。三人到了万家。先是逢大盗吕通前来寻仇,狄云拼着受伤打退了吕通,却反而见疑于万家。先是万震山的八个弟子深夜寻衅,打了他一通。第二天他气不过他们的奚落嘲笑,用从一个老乞丐处学来的几招剑法回敬了其中几人。万震山疑心戚长发已学得师门不传之秘连城剑法又教给狄云,遂将戚长发诱入房中击杀,却又伪造现场反诬戚长发击伤了他而逃走,而已意犹未尽,复又设下圈套将见义勇为前往捉贼的狄云裁赃诬为强奸偷盗犯,打入死牢。万震山的儿子万圭假作好人,让戚芳以为他出钱出力想让狄云尽早出狱,其实却是买通官府将狄云轻罪重办。戚芳信以为真,又认定狄云确有其罪,虽然感情仍在,但对狄云也感到伤心和失望,终于嫁给了万圭。
狄云悲愤伤心交加,在狱中自暴自弃。同室的一个疯囚犯又以为他是奸细,对他拳脚相加。但在他呆了三年之后,万念俱灰,上吊自尽时,那疯汉却救活了他,并告诉他自己名叫丁典,因为从戚长发、万震山的师父手上得到了一部连城剑诀,为众多武林人物所追逐,流落江湖,认识了一个叫做凌退思的知府的女儿凌霜华,两人一见倾心。 知府却以女儿为要胁逼他交出连城诀,不久后又将他打入大牢、这几年他已练成了绝顶内功神照功。狄云第一次听说了自己师父是个阴险毒辣、城府极深的人,听说他和自己的两个师伯竟联手杀了师祖,但也只是将信将疑。
丁典要传他神照功。他先是不愿学,后来想到报仇便学了起来,又过两年,他和丁典已是情如兄弟,倒觉外面人心险诈,呆在狱中反而平安。但丁典心系凌霜华,遂在一天晚上双双越狱而出,夜探凌知府家不料凌霜华已死,凌知府竟在女儿的棺上涂了无可就药的金波旬花毒。丁典大恸之下抚棺痛哭,中毒极深。 狄云助丁典击退凌知府的人,逃至一废园,万震山的几个弟子又追踪而来丁典和狄云拼死歼了来敌,丁典嘱他将来把他和凌霜华合葬后即死去。
狄云慌乱中逃到戚芳家,见到戚芳带着与他同样小名“空心菜”的女儿,伤痛欲绝,神智昏迷,格斗中与万圭同时昏过去。醒来已在长江边的一只小船上,便飘流而下。不久在江边一座破庙里碰上西藏血刀门下的一个凶僧宝象,宝象饿急了要吃他,却被他无意中用两只毒老鼠毒死。
他因衣衫已破,便穿上宝象的僧袍,不料在长江边一场鱼贩子的争斗中被误认为是血刀门的小淫僧。在他帮了中原武林南四奇门下铃剑双侠的忙后反为所仇,正要被擒,血刀门的掌门血刀老祖赶来救了他,并掳去水岱之女水笙。血刀老祖也误认为他是自己的徒孙,带了他和水笙一起逃走,水笙的父亲水岱及另外陆、刘、花三奇率领众多好手一路追来。双方到了川藏边界的一座大雪山中,适逢雪崩,都被堵在山里。 经过一场拼斗,血刀老祖杀了陆、刘、水三人,四奇中位居第二的花铁干却临危屈膝,降了血刀老祖。待得血刀老祖发现狄云并非徒孙且暗助敌人,要杀他时,狄云因喉咙被扼,气塞之下神照功反而水到渠成,杀了血刀老祖。之后花铁干凶相毕露,既想杀了狄云和水笙灭口,又要吃几位义兄义弟的尸体。狄云拼死卫护水笙及她父亲的尸体,并为水笙打鹰充饥,终于使水笙对他消除了误会。 第二年春天雪化后,被堵在山外的许多中原高手又入山来。花铁干怕水笙揭露真相,反诬水笙与狄云苟且,使水笙的旧情人汪啸风反情为仇。狄云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为水笙的清白辩护,反使人更信其事。在水笙的哀求下,狄云只得只身离去。
他赶回家乡寻找师父,却正好遇上在那儿挖宝的二师伯言达平和大师伯万震山为连城剑谱而火并,万圭中毒,言达平受伤。狄云救出言达平,问明他师门的种种真相,这才知道自己的师父确是个坏人,而这个当年曾扮成老乞丐于他有恩的二师怕也不是好人。他赶去江陵万家,原想杀万氏父子报仇,但经不住戚芳哀求,反而违心地救了万圭。不料万圭父子发现戚芳可疑,竞反而要杀拿解药救他们的戚芳。狄云赶来救了戚芳,出门之后,戚芳借口又回去救了万氏父子,终于为万氏父于所杀。 狄云将连城剑谱的秘密刻写在江陵城墙上,想引出万氏父子报仇,却因此目睹了万震山、言达平及死里逃生的戚长发三人间的火并。他在危急关头救了师父,师父却反而要杀他。等到凌知府、花铁干、汪啸风等入一拥而入抢夺宝藏并因此一个个毒发疯狂时,他最终看穿了世事人心。在将丁典和凌霜华合葬之后,他孤身单骑又回到了川边的那座大雪山里,打算在这永无机心和凶险的地方僻居终生,出乎他的意外,水笙正等在那儿,并说知道他一定会来的。 此书为金庸早期作品,是他为纪念小时候家里一个被人冤枉终生不幸的老长工写的。语言质朴生动,情节紧凑,故事感人,全书充满了一股悲愤之气,读来令人如鲠在喉。虽然在文化底蕴上远不及作者的其它一些长篇巨著,但写世态,写人心,写至情至爱,动人心魄,远远超出了一般武侠小说的表现范畴,甚至亦非“性情”二字所能概括,可说是金庸作品中的奇特之作。
略失望 配乐和剪辑一般般 当友人描述曾经在爱达荷看到的景色 刚要眼泛泪光 配乐接着就起了 每次配乐起就像是在说我们要进入人物内心时刻了!要么就是路上经历的混剪 告诉我们她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总之记录式的镜头在这里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反而让剧情部分显得更刻意
本片靈感來源於王家衛的《春光乍泄》,然而卻深受泰倫斯馬力克影響,無論在畫面經營,還是創作方式都試圖打造出一種虛構和現實結合的電影境界。趙婷延續《騎士》中個人掙扎和身份認同的命題,呈現人在文明和荒野之間的生存狀態。導演手法淡然平實,相對泰倫斯馬力克的作品無疑更商業化,也充滿了療癒的力量。只是本片在表現社會問題里有點模棱兩可,既要表達社會制度問題,卻把遊牧寫成了個人選擇(放棄安逸只為追求自由),削弱了批判的力量。
今年的NYFF有点可怜,但是Nomadland在汽车影院观影体验可能更胜于传统影院。一个无依的人,串起更多漂泊的故事。科恩嫂的克制,广袤的风景,自然的音乐,观感很舒适。对于赵婷这是又一次突破,对于公路片,似乎也没有什么新意。Drive-in观影加一星
3.5 吾心安处便是家,若是千疮百孔的心灵呢,便成了无依之人。她路过一段段的人生,所有的情绪都若即若离,无法融入。从漫无目的的孤身上路,到轻装上阵的再次出发,也许完成了自我和解吧
今年的NYFF有点可怜,但是Nomadland在汽车影院观影体验可能更胜于传统影院。一个无依的人,串起更多漂泊的故事。科恩嫂的克制,广袤的风景,自然的音乐,观感很舒适。对于赵婷这是又一次突破,对于公路片,似乎也没有什么新意。Drive-in观影加一星
可能因为配乐、摄影和配角都情节剧化,拉低了全片的美学价值,和主角表演的现实气质不搭。和妹妹有关于介绍妹夫的一段对话好,有力量抗衡的成分,说一层感受一层。后面秉烛夜谈就很单一了。四星,然后想把肯洛奇所有片都改成五星…| 拎着一个灯隔着白裙子走路,远处是夕阳所以一开始以为是夕阳光,换过手来才知。好美!
Calm. I love Frances McDormand.
有些人就是会永远在路上,有些时候,一旦退出了主流人群,就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融入一种,愿每个人都能保持并享受独立的自我。
我对你的爱好像高山上的岩层,过去好几万年,直到回忆变成无人之境,路上的人捡起一块石头,看见上面的远古生命的呼吸。
不知道為什麼想到逆光那兩句歌詞。離開釋懷很短暫又重來。吾心安處是吾家,人生後半程孑然一身的在大山大海中找一個parking place,看似淒涼的context但不給予評價。如此嫻熟的調度與情緒克制的演出,好電影。
一部值得用力去感受的电影…… 这样的一切太深沉.
从逃离之路连上生命之路。
那段Fern的结婚誓言里的诗好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十八首),风景色调自然好看。
画面很有质感,可能是年纪大了,越来越看不得这些揭露人间惨痛现实的电影了
看到弗兰一次次行走在旷野里,原本以为是她选择了孤独也接受了这种孤独,看到后来才知道她是被困在精神的孤域里难以逃离,用流浪填补自己心里的空洞。Nomad在物质上抛弃了束缚,然而精神上的负担却并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轻,看得人喘不过气。75岁的斯万基回忆起曾乘着皮划艇在爱达荷的河边看到的画面,一只白色鹈鹕落在艇上、有上百只燕子飞翔在空中、河面的倒影、雏燕的蛋壳从悬崖落到水面,她是在世界上认真活过的人,他们的生命里都带着对自然的感悟力,他们都是诗人。人生无永别,我也相信有缘总会再见的。See you down the road.
为了宽阔的草原
吟游诗人。see you down the road.
那段Fern的结婚誓言里的诗好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十八首),风景色调自然好看。
是部适合放假时安静去看的片子 有的人是Houseless被迫上路 有的人是厌倦城市而叛逆地远行 有的人在沿途寻找生命的意义 有的人看遍世间无常向死而生 很难说好坏 但这都是生活。集会时莎士比亚的诗 “狂风将五月的蓓蕾凋残 夏日的勾留何其短暂 休恋那丽日当空 转眼会云雾迷蒙 休叹那百花飘零 摧折于无常的天命 唯有你永恒的夏日常新 你的美貌亦毫发无损 死神也无缘将你幽禁 只要世间仍有人吟诵我的诗篇 这诗就将不朽 永葆你的芳颜” 在路上的人 唯有从生活中提炼些浪漫 才能抵抗沿途的寂寥
麦姨已经出神入化了,这里根本分不出哪个是演员,哪个是真的游牧一族。最后黑幕起,“献给不得不上路的人,我们路上再见”,全剧的克制都在这两句话释放,戳中泪点。哪有那么多的浪漫,很多时候上路都是不得已的。不管是生活所迫还是为了疗愈内心,终究还是要活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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