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弟(刘德华 饰)是一个黑道的小混混,喜欢从飚车中得到快感,整天骑着电单车。他在极不愿意的情况下做了一宗抢劫案,警方怀疑他实施追捕,他挟持了富家女Jojo(吴倩莲 饰)出走,没想到他们不管悬殊的身份地位,很快爱上了对方。Jojo不管家里人的反对跟着华弟出走。华弟后来更遭到了黑道老大的追杀,两人亡命天涯。
充满了对洪惯常技巧的调侃,似乎暗示着他在玩笑性地自我指涉。也就是说,他以对话驱动、视觉上相对朴素的电影风格经常被认为是“文学性的”,而这部电影以更广泛、更奇妙的视角审视了一位已在一种媒介中取得成就的艺术家如何在没有任何规则和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另一种媒介上的创作尝试。
金敏喜的眼睛和肢体表演,怎么会如此如此舒展荡漾,和洪擅长的相遇-对话-冲突戏一样,单靠日常就能实现魔法。偶然与想象。
慢热,四十分钟才入戏。结尾的彩色太私人了。
虽然我知道导演的想法,我也知道粉丝的想法,也理解电影节评审的想法,但我还是觉得太普通了。某种意义上,这是小众粉丝的圈地自萌。
一边梳理媒介变迁一边阐释艺术家特质,开始只觉“通俗易懂”,愈看愈发现真相不可知,直到最后,银幕内外的人们都在与自己灵魂的分身对望,而那难以启齿的爱也终于连接了影像与现实,妙笔不要太多哦。
私人情绪挺重的,这真的是自己沉浸旁人勿扰的神仙状态了吧。
这节奏就很催眠,走到哪都能偶遇,世界真小。“电影是拍给特定的人看的”,被秀到了。给你花花~
一段表白以及一段对白:
最后一幕黑白转彩色,最后的我爱你表白,把整个片子一下子哄了起来,太牛逼了,“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金敏喜是我眼中最美的女人”
全程靠对话推进,满眼的黑白,镜头换来换去换个地方继续说。小说家的电影,一个转场忽然就拍好了,电影里的电影,黑白变为彩色,爱情因此显得更动人,他们的爱充满生机。(记第一回跟朋友在线上同时观影的片子)
我真的…大无语,老洪啊!磕CP磕到这来了,哎,又喜又无奈
金敏喜就像个从天而降的天使 awsl 对演员的喜爱大于片子
看完以后倒也没什么感触只想说,洪常秀这个老家伙不愧是你
这部倒真有点让人摸不到了。不过不变的是漂浮在无主题上的爱自己和爱她。以及金敏喜好美,戴口罩也美!(记一部把晖子看得昏昏欲睡一个小时后终于忍不住必须停下看看花小雕搞笑视频来缓解氛围的电影 ;)
这么“自我”以及“自私”的影像日记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感动着不再相信爱情的世俗的人们
当我爱你三个字出现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原来他的每一电影都不是拍给观众看的,他自始至终爱的只是一个金敏喜,电影不过是他示爱的一封封情书罢了,而我们外行人却千方百计想要读懂这情书。
陷入写作瓶颈期的小说家见后辈,偶遇导演,就女演员不拍戏的问题互怼。最后小说家竟然萌发出自己拍电影的念头,并去做了。没想到这部电影正是金敏喜和洪常秀的故事,简直太逗了。故事中的金敏喜因为丈夫忘记生日而生气,在公园里自己采野花,做成花束,面对镜头微笑的样子太美了,从她的眼睛里分明看到了未曾露面的导演丈夫。戏里戏外,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看似没有冲突的故事,却意味深长,这就是洪常秀电影的魅力。像短篇小说,犹如白开水一样的剧情,虽然尬,却舍不得倍速,每一帧都是值得回味的画面。
两星都给台词……
能够把自己对世界的诉说和疑问全部通过角色表达出来应该是件很让人上瘾的事情吧。
小说家这个角色过于真诚,或许只有醉酒后的金敏喜能跟她一样。最打动的还是戏里戏外的互文,浪费与否是自己决定以及哼着婚礼进行曲当你新娘的黑白转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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