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的奥古斯丁(约瑟夫·克罗斯 Joseph Cross 饰)是一个早熟的孩子,在他充满了童稚的目光里,原本应该幸福美满的家庭早已分崩离析。身为奥古斯丁的母亲,迪尔丽德(安妮特·贝宁 Annette Bening 饰)并没有将儿子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在她的眼中,自己诗人的身份和在诗坛的地位是最重要的,可实际上,甚至没有人听闻过“诗人”迪尔丽德的大名。自己的妻子整天神神叨叨,无计可施的诺曼(亚历克·鲍德温 Alec Baldwin 饰)选择了无视,失意的他只能向酒精寻求安慰。
精神医生芬奇(布莱恩·考克斯 Brian Cox 饰)的到来将这个家的问题推向了新的层面,本来意在修复家庭裂痕的他居然成为了导致离婚的罪魁祸首。更令奥古斯丁感到头痛的是,母亲竟然将自己托付给了这个疯疯癫癫的蒙古大夫。
粗糙、刻意、煽情,又让人难过。对那个袭医者的洗白不合情理,女记者演技很差,总体而言影片质量一般,白瞎了任达华和肖央的演技。
敢拍能发。配合各种魔幻事件为这件事本身能被拍成电影多给一星。
这种资本套名恰烂钱的片子就不要客气了好嘛!
导演你没事吧?好好的题材拍得烂成这样也是牛。
现实意义巨大,但是没有拍出预想的效果,浅浅谈一下现实意义吧:正如电影中奶奶所言“医生说要用,电视上也说这个安全,国家也说它安全……那它就是安全的啊!”是啊!最后的推诿扯皮很真实,门口人山人海也很真实,但是——真实而无用。
与生俱来的纯真,不惧荆棘密布,不畏泥潭沼泽,对世界彼端的向往,纯真少年,勇往直前!
不难看,但是明明是新电影,却让我感觉看了无数次!剧情太老套了,关键牵强得很
用煽情取代悬疑的一刻,就注定这一部比不了误杀1,更别说迫在眉梢了
片名单纯蹭《误杀》的人气,内容与片名毫无关系。剧情狗血,情节发展毫无惊喜,谁都猜得到后面说什么。各种不合理的情节(摄影车装鬼头、人质要杀医生、有避弹衣不用居然是用金牌挡的子弹)。浪费了一众演员。
彩蛋也算温情了下下
跟第一集没啥关系啊。中国不敢拍的情节全部跑到泰国去了。
肖央这次的林日朗绝了,一个走投无路的父亲,为了患病的孩子做出了难以置信的决定。孩子生病住院本是最正常的求助路径,可面对看不见的灰色障碍,普通人的无助却那样清晰,太难了。我觉得林日朗的选择是迫不得已,其实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伤及无辜,只是想要捍卫原本就属于他们的幸福而已。最打动我的人除了林日朗,还有张正义,他们代表着某种意义上的良心,一个提前写好了自己的结局,一个读懂了结局的意义,莫名有种惺惺相惜之感。这的确又是一场误杀,但是一次精心设计过的付出,如果你看懂了它的伟大,就一定明白这伟大背后的意义。所以,就算猜到了结局也不影响它的感人,有些爱就是这么彻底和无私。
悬疑不足,温情有余。感动到我了。妻子和记者两个演员都好好看!
中间男主的反叛莫名其妙,让人摸不着头脑。电影不是揭露黑暗就能得高分。
“我们老老实实做人,为什么赢的怎么总是你们?”是啊我也想问,希望不要让“生存与平安”这些需求,成为我们这些普通人的祈求。
一个细思极恐的情节:片尾袭医未遂者对医生说“我那天本来想杀死你的,但是他(男主角)让我知道了你是一个好医生。”
当片子质量出了问题,就会有人来找属于和不属于本片失败的地方来攻击。就事论事:反转刻意,逻辑牵强,bug明显,如成年人心脏尺寸、文咏珊要独自还钱、隔着一栋楼N间房听铃声还能听声辨位顺藤摸瓜、贪腐人员不锁屏、精致利己主义记者or高傲主播一秒变身女特工再变身正义愤青。陈年问题:不能说阶级对立、贫富差距、社保商业问题那就只说贪官以权谋私,不能反映当代社会和谐大美就把说各种口音的华人全拉东南亚去,怕卖不好就各种蹭热度欺骗营销即使毁掉自家招牌。故事主题是蝼蚁反击猛兽,但全片蝼蚁更多在自我感动,围观的蚂蚱如我,感受到的不是屈辱后的不平,更多是这是个热闹我就看看。逻辑链太潦草,男主视角的推理线不及格。最失败的地方在于情感,没有了美版的铺垫/女主和孩子表演差强人意,这个家庭遭遇的灭顶之灾不够心碎,强行煽情。
谁伤害过你,谁击溃过你,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让你重现笑容。
电影移植的是剧本,就算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也能续上IP名字
跟第一集没啥关系啊。中国不敢拍的情节全部跑到泰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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