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m大叔演杀手,真的是演到老,都还有杀手角色适合他:70岁,大腹便便,记忆倒退,但莫名一脸正气、自带安全感👍吸引异性;莫妮卡贝鲁奇,第一幕出现时,穿了一整套的粉+粉色包包,能把那么嫩的粉穿出了女魔头的压迫感👍 本来一直期待他俩能见面、有对手戏来着,原来并没有。这个结局emmm… 就算不能定罪,不代表不能上庭、不能曝光吧,如此富豪(还总是做慈善)就不能让民众diss一下真面目吗?杀她一个又不能终止这条链。
连姆·尼森自飓风营救1之后开始狂拍类型片,结果一片更比一片烂。身手早已不再矫健,所谓的特工片,实际上已经接受不了他缓慢的动作。
好无聊平淡,看的人昏昏欲睡,一个惊悚动作片拍成这样,也是没谁了,丝毫没感到任何动作和惊悚。里面各种莫名其妙的人变着法的找死,坚持了一半,实在看不下去了,太无聊了😔
看完本片不知不觉就想到最近唐山打人那事了~只能庆幸幸好有视频爆出来~
真的是耐着性子看完 结局也很 法律治不了 只能暗杀
连姆尼森饰演这个角色很成功,为什么呢?因为现在你看到他的样子就感觉他就要老年痴呆了,简直本色出演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主角没发挥出作用,配角解决一切源头,推翻全局。
整体剧情与比利时版冷面赤心,没有太大区别。唯一很大区别是,原版包庇儿子的反派比利时总理,最后因杀手留下的录音,被逮捕。而美版,莫妮卡贝鲁奇饰演的地产大亨,因为强大律师和金钱,杀手留下的证据没能令警方逮捕她。而她本人被警探的助手,私下里暗杀了。整体上,影片抛弃了原版阴暗,灰沉沉的摄影风格。转变为常见的好莱坞明亮风格。这也导致原版最大的优点,阴郁,压抑的风格,荡然无存。而原版,本来笨拙,较少的动作戏,马丁坎贝尔居然没有加以改进。导致原版的缺点在翻拍版被放大。所以,影片口碑很不理想。还有失忆男主连姆尼森与男二警探盖皮尔斯,谈话那段,瞬间出戏到记忆碎片。
连姆尼森老了,贝鲁奇也老了,不过精彩的戏码还是在这两人身上
摄影质感不错👍故事平淡无趣!为了金子搭上性命,都是人性。
真的当天晚上看的,第二天晚上豆瓣上标记时基本已经忘记剧情了,没有留下任何记忆。
一个杀手,还会突然无缘无故对一个女孩产生怜悯之心,一点转折点都没,也没描写内心深处的转变,难道杀了几十年人还没杀过小孩,那既然有原则,找他的人会不知道他这几十年不杀小孩,偏要找他多个麻烦。一个随便杀警察的人,会对小孩起怜悯之心,太可笑了。
大叔真老了呀,手都抖了。以前电影里刀枪不入无坚不摧,这部里阿兹海默、中枪、死掉。老套是老套,至少流畅。在我这儿属于能看的。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年轻的时候不攒点钱,老了还要为了生活拼命挣钱。别再让老头到处营救了,现在看老头的电影,脑子里只有怜悯。
以后老连姆演杀手的片子可以直接pass了。
马马虎虎,属于看了也就看了,不看也没必要强求的
很少见的老年杀手题材,与罪恶搏斗,与失忆搏斗!
本片最大的意义就是三位老同志刷存在感,连姆大叔、莫妮卡姐姐、盖皮尔斯,都已过花甲之年,加起来二百多岁了,向他们致敬!
看完才发现是马丁·坎贝尔作品,动作片大咖一直在线。老尼森的硬汉本色终于有了些新意。痴呆症健忘不如杀的干脆,死的随性!只可惜了贝鲁奇那杯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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