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情感十分之克制,观众被放到了主角回忆里平等的位置。
【另外,在短评里恶意剧透的“谋谋谋”是有什么问题吗?每看完一部悬疑片都要剧透???】
与其说是传记,不如说是对自己“伯乐”的缅怀
I’m not a tailor I’m a cutter. Throat cutter ~only listening no talking
闷头做事,侧耳倾听,穿针引线,挑拨离间,一身功夫,一场大火,没有假期的杀手,心若在,梦就在,大不了重头再来。
小成本惊喜,半小时之后的高智商一直挺到结尾,各种反转有被爽到而且自然不刻意,马克里朗斯自上次《不要抬头》之后又一次戳到我
挺喜欢老裁剪师的拿腔拿调。
老裁缝气定神闲,通过几方博弈,言语挑逗,成功团灭了黑帮之一,太厉害了。
只有一个场景都可以把故事拍得这么精彩,事实证明好表演和扎实的剧本才是电影的关键。
在车上看的,好看。Mark Rylance真是演什么像什么,角色演绎得甚至比本来就精彩的本子更出彩。唯一不太满意就是老Boyle略弱,做到老大的警觉性也太差。
除了几个演员真的演得很不错以外。。。没啥看点了。。。
❷还有,拉芳丹回去听什么磁带——裁缝指南?
我们是逗人笑的,不是被人笑的!(北野武你选了这么帅的人演自己……是不是有点为老不尊了)本月最佳候选
109 干儿子有些表现不合理,戏剧感太强所以也无所谓了,还算紧凑,就是20分钟左右就知道谁是rat
有車錢記得回來還我,高跟鞋。
反转多得不得了,一波七八折,也真算个好剧本。
简单的场景,有限的空间,依靠大量对话来让剧情一波三折,显得非常的剧本杀。虽然收尾看上去仓促了些,按前半段来说还有不少可提升空间,但整体创意依然加分。
有車錢記得回來還我,高跟鞋。
质感不错,里朗斯老特务间谍了,尤其最后目露凶相。故事有惊喜但不大,几处所谓反转能猜到且铺垫得也不太够,用做衣服来类比计划有意思,永远做不出完美的作品
打败剪裁师的是廉价的蓝色牛仔裤,打败黑帮的是文明的现代制度。我是懂得测量熨烫,叠出正方形胸巾的剪裁师,会用更缜密的方法杀人。身在黑帮,软弱是最大的缺陷。你用手枪杀人,我用剪刀救人。被黑帮杀掉的人,是剪裁裤子时扔掉的废布头。不必告诉顾客不合身的上衣不是因为袖子,只需要替他剪掉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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