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电视剧背后的故事。电视剧制作公司的老板安东尼金(金明民 饰)有着华丽外表,但极其毒舌。他的人生哲学就是一切以钱为中心,电视剧的质量则不是重点考虑的问题,收视率才是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志。正在制作播出的电视剧,突然被广告商要求加入价值3亿韩元的广告植入,这遭到了大牌编剧的抵制。而安东尼则利用编剧助理李高恩(郑丽媛 饰),不折手段的解决了这件事,但也导致了他被众叛亲离,金钱尽丧。
时光流转,安东尼经过三年的低迷时期,终于迎来了翻身的机会,而这次他看中的剧本就是李高恩的。经过一番磨合,高恩答应和安东尼合作。一部电视剧的诞生故事就此开始,加入这个阵营的还有超级巨星姜赫民(崔始源 饰)。三人间的化学反应值得期待。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觉得这片“戏剧”感好强,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过熟感”(其实就是失真)。看了20分钟后,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会比较好接受。拿《罗马》来比是有点抬咖,我先想到的是《八月》。顺便说: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好温柔啊……真的是有情饮水饱,结尾的致辞也很温柔:为了留下的人,为了离开的人,也为了迷路的人……
除了設計感,似乎也怪過多的設計感,讓這個故事始終行走於內心之外,欠缺更多的感染力。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肯尼斯布拉纳的缘故,觉得这片“戏剧”感好强,每个角色都洋溢着一股排练多次的“过熟感”(其实就是失真)。看了20分钟后,我找到了一种观看方式,不要把它当做那个年代贝尔法斯特普通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把它当做肯尼斯的颅内小剧场,会比较好接受。拿《罗马》来比是有点抬咖,我先想到的是《八月》。顺便说:为什么詹米多南穿着白衬衫系着领带,还是给我一种没穿衣服的感觉。
有一种很强的色彩,去留住记忆中的故乡的感觉。里面有家人,有大的时代环境,有悲欢离合……
有一种很强的色彩,去留住记忆中的故乡的感觉。里面有家人,有大的时代环境,有悲欢离合……
在那个年代,爱尔兰岛因为政治和宗教而引起了诸多社会问题。而导演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来观察这段苦难经历,这段经历给在这里生活过的每一个人——无论是留下的人、离去的人还是失落的人——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忆。这是专属于导演的回忆,它让我们在历史的阴霾中依旧还能感受到导演记忆中留存的那些幽默和快乐的童年时光。
a slice of life/是对童年和故乡的眷恋。女演员很不错,那场讲她为什么不愿意离开belfast的戏很好很好,但更高级的方法难道不是通过视觉表达他们对这个城市的眷恋吗,更希望多看到些小男孩的快乐瞬间就好了。
在只有1%的人想要离开故乡的地方迫切地离开了她,又用99%的迫切回归故乡。“GO. Go Now. And don't look back”,丹奇奶奶和曼斯爷爷挑起乡愁的大梁,貌合神离的父母,兄长,特意安插的同桌的她,都没法在感情上说服观众。黑白儿童视角片就叫《罗马》?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整体给我的感觉有点华而不实。
属于导演很私人的回忆 黑白的画面 小男孩穿梭在时而平静时而硝烟四起的街头巷尾 被时代推着走的孩子在意的仅仅是见不到心爱的女同学
看的时候我其实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也不想追究英国当年有着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只是觉得故土难离、亲情爱情、两小无猜和思想双标在哪里、在哪个时代、在不同肤色种族之间都是永恒的话题,可能正是这些定义了我们是什么样的人。2000年以前的时光过的也很慢,伴随大规模拆迁也有不断迁徙的人,就像北京旧城改造前,就像三峡大坝修建前…然而时代的滚滚车轮不会扭过来回头看,回过头来的总是那近乡情更怯的灵魂,为了一切忘却的纪念~
1.作为对故乡的私人回忆,从孩童的角度以黑白影像展开,就差不把Rome的tag打在credit里了,可惜这两部电影在段位上没法比较。但是相比之下这部电影对于情怀可能更拿捏地到位,这也解释了影院里很多Old White ppl都非常沉浸 2.从六十年代末开始,北爱尔兰的暴力冲突问题就一直没有完全解决,直到98年,动荡年代里也贡献了很多流向外地/海外的migrants。电影approach了关于离开还是留下的dilemma,最后选择了从以小见大的家庭故事展示一个相对温暖的怀旧出口,可能最让人动容就是影片结尾的几行“献给”了 3. Judi Dench stole the show.如果没有她三星妥妥的,但是有她的scene都如同在发光一般,成为观影中印象最深刻的部分。
小男主角可爱又幽默,染上黑白色也不能和罗马相比,太过匠气
奥斯卡里看到的最值得的一部作品了。
疑惑的镜头和疑惑的色彩运用。并不能好好回忆的回忆录
合着你们自己也知道爱尔兰口音会被人笑死,想不通到底是怎么做到每句话都用同一个声调说出来的…插曲和配乐非常不错。
贵国的故事要是能拍 不知道会比这令人心碎多少倍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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