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本应是光
大概 是因为自己没有 所以 特别羡慕那些 有的人吧
尽管我软弱凑合提不起个,但每每看到这种故事,整个人又都支愣起来了。追求正义的人那么耀眼!
骨气与良善是蛆虫身上剩的最后珍贵之物,
印象最深的就是“难道要我告诉我的孩子,我们有钱活着,是打死他爸爸的人施舍的吗”
比姆是印度宪法之父,也是印度第一位法律部长 。印度的姓氏是分级别的,贱民身份世代相传,不能接受教育,不能穿鞋,只能从事卑贱的工作,甚至在走路的时候影子都怕落到路人的身上,这是印度历史最黑暗的阴影。
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这将是一场艰苦的战斗。”
确实应该有这样的电影,批判自己。我们现在这样不好。
灿烂的宗教文明,顽固的种姓制度,写飞鸟集的泰戈尔,拿奥运会奖牌的辛度,拍三傻蜚声国际的阿米尔汗和片子里被殴打致死的拉贾坎努,都是印度。宗教究竟是让底层人有了精神出口,还是规驯他们学会了逆来顺受。印度有《杰伊比姆》 ,韩国有《辩护人》 ,曾经我们如果有这样的片子,会被称为给西方民主国家递刀,美国人权斗士们确实喜欢这样的片子,会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悲悯去观看,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应该拍,文强、黄宏发、孙小果等等等等,还有那些没有被揪出来的苍蝇老虎们,应该颤抖。
确实电影节奏一般,重要的是题材。看到最后部分,心潮澎湃。“我可能会输,但不会放弃抗争”,令人动容。
虽然男主走路带风,但却没有被黑警暗杀。虽然印度贫富悬殊,却可以做到司法独立。
大义凛然,鞠躬尽瘁,简直是超级英雄电影。
剧本相当漫长,“部落民”的苦难怎么也讲不完,印度难以相信的落后和司法腐败。有许多问题,敢于表达是让人了解的最好办法,也是推动社会良知的关注力量。尽管有觉得庭战上正义的扬眉吐气过于理想化,但作为电影戏剧表达来看,实在是酣畅淋漓!
可惜我们无法在中国电影里看到个人对体制的诘问。
无比震撼 终于知道国内不敢上映这样的电影 而是上四海这种电影的原因了 因为“他们”需要的是愚民
但更应该当作印度社会矛盾的缩影来看,印度城乡之间的割裂更加显著,城市里西装革履的律师可以引用判例法作为突破口,法官们也乐于倾听和秉持公正,司法的光辉却从来没有照耀过乡村。
印度虽然是个槽点满满的国家,但印度的电影人敢于直视他们社会中的污点和弊病,敢于通过影视化来引起社会重视,这一点我们任重而道远。片子的情节设定以及律师的抽丝剥茧都非常精密,法庭戏也比较精彩。只不过本片导演没有《辩护人》的导演宋宇硕那么圆熟的技巧。其实这两部片子有许多相通之处。
没有人是救世主,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
低种姓演员的本色出演!苦难使他们不需要演技!给了观众好的结局,让我们对世界对人还抱有希望,但黑暗的现实仍在继续,低种姓和贱民仍然活得不像人!这个奇葩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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