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配盖·皮尔斯和莫妮卡·贝鲁奇倒是让片子演员阵容更加上了一个档次,不过故事内核仍然还是那种营救系列孤勇特工杀坏蛋类型。
天黑路滑,这社会复杂,你往高处爬,那么就有小人来找茬,精神来自灵魂不是动手伤人
结尾太潦草了,皮尔斯的部分应该再长一些,就饱满了。马丁从《英伦对决》开始,似乎就很喜欢这种英雄迟暮的戏码。看着连姆大叔垂垂老矣,皮尔斯也是帅气不再,时间还真是如川而逝。
尼姆连森营救系列,节奏没有那么拖拉的为数不多动作片,之一:-D
连姆尼森再年轻几岁多好,虽然很符合剧中的角色,但是还是感觉有点拍不动了,连姆尼森救一切,这次是自我救赎。可能有些剧本比较烂,但是就是喜欢连姆尼森这该死的气质。
真的当天晚上看的,第二天晚上豆瓣上标记时基本已经忘记剧情了,没有留下任何记忆。
莫妮卡贝鲁奇风华不再,他的那个壮儿子扑在妈妈怀里属实恶心,恋童恋母的asshole,母子俩都有大病。
想看看玛莱娜22年时的容颜,却被连姆连森的廉颇老矣击中,各种心酸难耐。唉,俺也过40了哦。
馬丁坎貝爾。連恩尼遜、蓋皮爾斯、莫妮卡貝露琪,主角群的老化焦慮。工序粗糙的動作電影,殺手與阿茲海默症。貝露琪的角色形象過度塑膠。剪接笨拙。正義、記憶,這些東西有什麼連動關係,在劇本層面沒有走太遠,更不用談視覺如何介入。明星的一些推進力還是有,但也是走不遠。
连姆尼森居然先go die了,和之前其他电影风格不一样,这是要让位吗
别再让连姆·尼森杀人营救了好吗?他老了看不出来吗?
好在结局没像《守法公民》那样恶心,手刃反派大快人心。你腐蚀法律,我也能钻法律的空子。
外来者拿不走澳大利亚的金子,最后金子留在了本地,政治寓言么?
太低成本的动作片了。三主演疲态尽显。尤其是连姆尼森,真心希望不要再演动作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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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人的肌肉记忆要优于大脑记忆……盖·皮尔斯为啥越看越像娜奥米·沃茨?
连姆尼森饰演这个角色很成功,为什么呢?因为现在你看到他的样子就感觉他就要老年痴呆了,简直本色出演
情节还算紧凑,但是打斗戏确实少了不少,莫妮卡贝鲁奇也已经快六十岁了,连姆大叔七十岁了,廉颇老矣之感扑面而来,但是还是很喜欢他的戏。
拍摄不错,题材太烂,面对野狗、蝎子、水、太阳等生存问题,主角都演绎出什么是作死,片名应该改成一个傻逼如何成功死在一块金旁边,我甚至都看不完就关掉了,不想被变成看傻逼电影的傻逼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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