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点都是在有效拓展电影边界的部分:这不是一部音乐剧官摄,也不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舞片,而是一部元-音乐剧-电影,将唱段视觉化就是一个很好地体现电影尤其是歌舞片作为造梦机器的例子,并且“造梦机器”也能很好地与主题结合。但在电影层面是失败的,本片在今天对HIV、LGBT群体话题的讨论…Larson在25年前自己就写出来了《吉屋出租》。最后,既然是改编,如果改成加菲像《阮玲玉》里的张曼玉那样演Larson,那就是真牛逼。
恋柱·甘露寺蜜璃
第二季
能够坚持到最后的追梦者都是英雄,无论梦想是否成真。
没办法共情,让我在纽约睡地下室我也愿意。所以没办法为了剧作者自己的小确幸而感动。
处处布满rent的痕迹……本人像一块被泡发的海绵频频流泪
大批才华横溢之人都英年早逝,但他们的遗产却已成为世界文化符号,一代代传递下去,他们的精神也会通过这些作品散发到每个角落。
林聚聚讲故事的方法还是比较简单,冲突的呈现与化解都是很cliche的好莱坞式手法。追逐梦想的故事不胜其数,而Jonathan收获了赞誉却无人为之买单,这令人惊讶的部分似乎平静、习以为常的态度进行了处理,甚至将其余后五年的不如意直接以字幕形式放出。是否拍摄第一部音乐剧的写作会是某种程度的偏题呢?
30岁前夕同样焦虑过,过了也就没感觉了。不太喜欢这种剪辑凌乱、直白抒情的风格,无法沉浸,但确实看得出才华横溢
Happy Birthday Jon!(结尾桑德海姆本人声演的电话留言那段,结合前不久他的离世,我哭唧唧,有种时空交织在一起的奇妙感觉
7.5分。原本以为既然是介绍Jonathan Larson,那就应该介绍他创作《吉屋出租》,并且在公演前不就骤然离世的故事。没想到电影并没有选择这段,而是直接用了他自传性质的剧本直接改编。好的地方在于真情真性,加菲扮演这样一个略有神经质的角色还是挺搭的,坏处就是整个故事你刻意随便放在任何一个落魄追梦人的身上,并没有太多的独创性。整体而言我还是挺喜欢的,主要还是歌曲的关系吧,尽管口水,但还是很对我胃口啊~~~
过分了啊,没有一点新的内容,甚至连中间的广告都没剪掉,单纯就是剪切再合成而已。
大概是年度最佳音乐剧吧,扎实、流畅,在传记片中加入了对时间和生命的探讨,只不过爱情线一如既往的无聊。
《吉屋出租》作者的故事,是一次次撞上南墙,直到墙倒下或者自己倒下的故事,作者留下的作品和他关注的群体,都撞倒了墙,哪怕遍体鳞伤,或者玉石俱焚。感谢他们。还有别的墙在,但因为他们,我们知道了墙会倒掉。
我就mark 给其他人看,不要花时间看了。这是tv抽的合集
我觉得对祢豆子的质疑是合理的,不能直接带入主角视角吧。
這部戲激不起我内心絲毫漣漪。。。可能是題材hit不到我吧。
2.5。还是All that jazz好看
感谢Larson, 对音乐剧的发展作出的创造性的贡献。爆哭。
相较电影似乎更应该被称作数字化音乐剧,然而毕竟是不同的艺术方式,在音乐剧中时髦的东西说实话早已经是影视中的普及技巧;安德鲁演得好棒。
Copyright © 2015-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