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美丽少女阿贝尔(琳达·达内尔 Linda Darnell 饰)离开了让她倍感压抑的原生家庭,前往伦敦,投奔一个名叫布鲁斯(Jefferson Pascal 饰)男人。很快,这对小情侣就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为了维持生计,布鲁斯出海成为了一名走私犯,而阿贝尔则在误打误撞之中进了监狱,此时她震惊的发现,腹中已经怀上了布鲁斯的孩子。
在强盗杰克(约翰·拉塞尔 John Russell 饰)的帮助之下,阿贝尔从监狱里逃了出来,之后被杰克卖到了剧院。在那里,阿贝尔邂逅了拉德克里夫公爵(理查德·格林尼 Richard Greene 饰),很快,两人结了婚,阿贝尔一跃成为了公爵夫人。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布鲁斯再度出现在了阿贝尔的面前,并且向她索要那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又是一部歌舞片我晕…前30分钟昏昏欲睡,直到篮球馆舞会开始才被带入,但整体斯皮尔伯格拍的老气横秋。而且这卷舌音字幕组已经下线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内核,歌舞剧的形式,好莱坞类型片的传统依然保存,作为一个中国人,故事没啥感受,值得称赞的是导演的镜头语言,节奏、分镜和音乐配合得恰到好处。
经典在前,斯导执筒,剧情有些许变革,但同时也有还需要改变的地方;女主唱功是有的,男主要撑起这么一个大戏还需要历练;女配全剧最亮眼,预测可能会捧一座小金人。另:女主将会出演迪士尼《白雪公主》真人电影。
这应该是斯皮尔伯格在中国评分最低的电影,但是居然入围了奥斯卡最佳影片,这算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吗?就算是那么爱看歌舞片的我也看不下去,没看过原著没有那份情怀,歌不好听舞难看,这种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放到今天也老土而过时,唯一值得称道的或许只有导演对场面的调度把控吧!那编排个舞台剧不比拍成电影好?
为了Jimmy弟弟能多接点戏,脚趾抠着地给四星!这化学反应是一点也没有了,但是圣诞电影要啥化学反应!
如坐针毡的 150 分钟,救命啊那么多值得拍的为什么要选这个,故事烂到离谱,让人想笑,男主像个傻子,用顶级 cinematic 去拍这玩意真想不通。
ansel演技尴尬到抠出大别野了...(但是斯老头是牛逼的这点不可否认,配角表演很赞
快下映了終於找了個週末看。音樂好多熟悉的,這故事實在是想吐槽。怎麼忽然就愛上了不說,哥哥被殺之後,女主對着anita那段看得太替anita生氣了。比起男女主角更喜歡anita有的片段還是挺好玩的啊
歌舞片爱好者实在看不下去,无力吐槽………斯皮尔伯格运镜调度功力还在,但真的不适合歌舞片吧。另外男女主什么情况,跳得跟中国音乐剧似的,男主唱也够拉胯……
斯皮尔伯格的对试听调度的掌控和歌舞编排。在这个歌舞片式微的年代没有多少人还能这么执着地怀旧了。从摄影到打光到编曲都在尽力复古,因此也少见有意思的改编,放在今天不能说不沉闷。American的街头群舞和甲板抢枪两段很绝。之前还想为什么老斯现在觉得有必要选西区故事来翻拍,现在看他大概只是真心想追忆一下过去。女主角真的挺好的也好好看
丰富的场景,精致的转场,但影片的具象化太消解舞台调度的那种铿锵力度了,Rita不亏是老将,全片最佳是somewhere。
还拿了不少奖...就这么个破玩意?杀了他哥直接上床?在电影院坐2小时看这杂乱无章的小混混斗殴?连配爆米花的激情都没有...宣扬地痞文化几个意思,为政治正确选角改肤色也很刻意
爱好难 爱也好甜,感觉国内的“程路”可以做Jimmy的平替啊。
如果你不知道奥斯卡最佳影片长什么样,它就长这样。那运镜,那色调,那配乐,那灯光,斯皮尔伯格的电影就是好莱坞的代名词。如果你开始爱电影,又不知道从何看起,斯皮尔伯格的影片是入门影迷的首选。这部翻拍作品还是较原作逊色不少,街区的还原还是有着现代的痕迹,演员的眼中多少透着手机屏幕的“反光”。
虽然是无脑俗套的浪漫爱情戏,却极富现代感且有着很多超出预期的笑点和猝不及防的泪点。女主真美。被网恋中的欺骗深深戳中
看完只感觉自己像是住在地下室的悲催亚裔,还不会做蜡烛
整个尬住,这是什么傻逼剧情,男主刚杀完女主他哥她就跟男主搞上了???我不理解…男主演技好差,这俩的爱情来得也好莫明奇妙,男主看起来一点感情都没有…
主要是为了Nina Dobrev而看得。流水线电影,没什么意思。离圣诞还有一段时间呢。
男女主演得就像笑话 没想到斯皮尔伯格也爱上翻拍 并且与原版无异 唱得也难听
在国内这种情感细腻温柔还风趣有趣的男孩子可以是一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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