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孩儿不愿意离开熟悉的环境已经产生不了同理心只会因为权衡了利弊觉得他无理取闹烦躁的自己感到悲哀
呃真的是毫无惊喜的命题作文式电影……2.5
被critic & reviewers嘲得那麼難聽的理由大家心知肚明了,幸好進場前惡補了羅馬不然誰不被騙過去啊
并不喜欢。自传体这种体裁,是很容易陷入回忆之中自嗨的,但是对没有相似文化背景或是情感经历的观众来说却很难共情,虽然演员的细腻演绎,或是摄影的精细考究或许可以加分,但是缺乏了某种可以穿透形式和语境可以直达人心的东西的话(比如《罗马》在这一点上就做得非常优秀),那么无论对于主创,还是对于观众来说,这种表达方式就是非常私人的,能get到自然会感动,不能的话要打高分实在太违心。
a slice of life/是对童年和故乡的眷恋。女演员很不错,那场讲她为什么不愿意离开belfast的戏很好很好,但更高级的方法难道不是通过视觉表达他们对这个城市的眷恋吗,更希望多看到些小男孩的快乐瞬间就好了。
来个人告诉我肯爵是如何挤掉牛蛙混到今年奥斯卡最佳导演的提名的……
每一个用黑白影像的导演一定都是有野心的,或者至少是有想法的。60年代末的贝尔法斯特,动荡而不安。小男主的童年恰好在这里。镜头下的真实生活都是黑白的,唯有主角一家人看电影的时候,银幕是彩色的。忍无可忍后,一家人终于离开贝尔法斯特搬家去伦敦。等小男孩长大以后,他的童年记忆会是彩色的吗?
肯爵的童年自传片?选择离开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对离开的人来说是这样,对留下的人来说同样如此。
6|这跟罗马完全是两个东西,没法比,也比不过。不太喜欢,太夸张了,设计太多就会丢掉真实感….
导演的童年自传故事,能看得出来对故乡的怀念与依恋之情,但整体的故事还是过于平淡,中间叙述点太多了,有点杂乱,并没有抓住中心来讲,复杂化了,比起相同类型的「罗马」来说还是差点火候。
黑白的质感非常好,以为会很惊心动魄,但只有简单离别,从一个男孩的角度,确确实实只存在这些小细节。
“what do you want?” 爷爷那一段有点好哭。(3.5)
父亲角色最后歌舞本来很有魅力很有趣,结果逐渐开始毫不掩饰对口型放bgm,太失望了
刚开始的调度让我想打一星,和罗马比就是个渣渣,后面统一的孩童视角,离开故乡的情绪也能让人感动。最大的收获就是发现性感的多南也会演戏了。但是仍然在提名里是最差一级的,比理查德好那么一点
我,看不下去了。本身挺有意思的故事啊,可能我要求高了。奥斯卡,真是越来越垃圾了
天真可爱的儿子,十分恩爱偶尔吵架的父母,爸爸负责讲大道理带全家娱乐,妈妈负责教正直做人,再加上两位睿智老顽童和欢乐的姨妈一家,真的是理想家庭了。有这样的家无论在哪无论环境如何都不会迷失自己。
固定的街景之下,整部电影像发生在戏剧舞台,而观众被置为“戏剧观众“,与本来容易抓到的与历史相关的童年回忆和乡愁之前多了一层隔膜
看得舒心又揪心,从这个普通人家的故事里,看到自己的小时候,想起今早和母亲通的电话。有的人离开,有的人坚守,生活就像片中神父形容的那样,变成叉子的两个尖尖,从此分叉,但神父又没有全说对,没有哪条路是天堂或地狱,只是不同的人生,因为曾经共同的来处,而互相眺望和想念。
“故乡”和“他乡”是组相对的概念。在祖父去世前,巴迪眼中的“故乡”只是贝尔法斯特,“他乡”是除了贝尔法斯特之外的任何地方;而当祖父的离世让巴迪看到了生死,“故乡”与“他乡”的意义也随之的分别扩大至“生”与“死”的层面,也许因此巴迪才能平静接受了离开贝尔法斯特的事实,也许巴迪懂得了,只要心中永恒怀揣着对故乡的记忆与怀念,“故乡”就永远不会远离、不会消失,所到即故乡。
很多地方都太过刻意 铺排了非常多元素 但是互相之间没有加成的效果 最后搞得花里胡哨的却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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