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杰森·李 Jason Lee 饰)是一个在工作上勤勤恳恳的老实男人,和女友伊莱恩(莱斯利·曼恩 Leslie Mann 饰)恋爱多年,约翰正在攒钱,想要和伊莱恩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经过约翰不懈的努力,他的小金库的存款终于就快要达到目标了,可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伊莱恩告诉约翰自己考上了哈佛大学,而约翰曾经向她许诺过,自己要为她付学费。这也就意味着,约翰需要在2周内拿出2万9千美元,这对于这个男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无奈之下,约翰只得向自己的好友达夫(克里斯·潘 Chris Penn 饰)求助。达夫虽然有来钱的路子,但却是一个整日游手好闲的混混,跟着他一起,约翰走上了坑蒙拐骗的歪路。
丹叔的邦德生涯告别之作,于我而言实为最有感觉的一部007(尽管全片更近于[幽灵党]的后续收尾),因为007终于完成了从神到人、从冰冷机器到血肉之躯的转变。或许,永生不死与风流无情终会腻味,为爱赴死与接受命运才是邦德最另类又最完美的结局。尽管节奏把控不佳,反派羸弱(神秘岛屿上亦无任何高科技与大招),动作场面缺乏亮点(惟有两场追车戏稍刺激,其他便只有子弹自动绕身而过、例行公事般的枪战进击),但我们还需要更多早已在其他动作片中屡见不鲜、层层升级的奇观吗?无论如何,克雷格对邦德的最后演绎足够真实、动人。开篇即为女性回忆视角亦是突破,蕾雅·赛杜成为破格延续两部仍不死的邦女郎虽为部分人所诟病,却意外地令我第一次喜欢上她。私人定制的基因技术纳米机器人病毒很新冠。"我给你讲述一个名叫邦德的男人的故事。"(8.5/10)
丹尼尔克雷格在06年坐着快艇出现在媒体前,告诉全世界新的007就位,那年我16岁,喜欢买看电影这本杂志,15年以后我31岁,在遥远的非洲,和这位历史上最出色的007说再见。
007本就是个旧日世界的故事,这个系列早该终结了,是丹尼尔克雷格和他接手后第一部成绩优秀的皇家赌场让它又存续了十几年。这部无暇赴死是一个迟到的closure,有了爱和牵挂的孤鹰不再是孤鹰,他的不死神话就此破灭了。
还不错 起承转合有点模板化 整体看下来挺舒服的
看不用动脑的电影总是很开心,可惜男女主长相都不是我喜欢的那类
感谢这部电影,给了广大屌丝一个多小时的美好yy!
当丹尼尔克雷格的詹姆斯邦德,对大家说出「向我开炮」然后「在烈火中永生」的时候,我在想:要不是碧梨的主题歌和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安娜德阿玛斯,给一部007打一星该多尴尬啊。
也可能是男主太滑稽……老套的故事但看着还挺欢乐的
男主有些动作表情很像憨豆先生,是故意这么演的吗,故事一切都是预料之中,除了最后结局竟然是跟自行车店老板娘好了,还不错。
很棒的电影,温馨的热闹的墨西哥家庭,影片中文名译的太差!
很好笑,跟诺丁山一样宅男遇女明星,最反差也最引人发噱的还是和家人聚餐的环节——这跟诺丁山也是一样的,总有这些电影让人感受到生活里的小确幸
剧本很扎实,起承转合,张弛有度,仔细一看,原来是翻拍,唉......
Sometimes good guys just win
being invisible is not fun, do you have any idea of what it’s like to saying hello to someone every day, and they did even not reply for once
看到没空去死,还以为有多紧凑多激烈,结果剧情拖拖拉拉夹带着煽情160分钟,时间充足地去死了。
都是梦里的剧情但是看完没觉得不舒服。
男女主没在一起的结局还不错。Vincent人物设定有点扁平了,到这个层次的男人哪有这么二维,只会更复杂更多面更手腕。至少让我笑出声了,轻松愉快小品片儿
虽然应该习惯了,但作为一个人物动机稀烂,行事全部毫无逻辑的系列,动作场面也只有全程打杂兵,且杂兵开枪的目的从来不是为了击中主角,而是为了给主角指引射击方向,且足足充斥了两个半小时以上……你又不让他多睡几个女的给兄弟们YY一下,就真的一点意思都没了……
剧情不新鲜,但是整部电影有着松弛感,男女主最后没走恋爱相,而是友情更打动人心。另双女撕渣男好评
编剧,把丹7的收官之作写成这样足以以死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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