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在开车经过街区时被突然从天而降的碎玻璃砸中,当场毙命。警察及时赶到,将此案定为意外。而实际上,意外乃是犯罪团伙联手制造的假象。团伙的首领大脑(古天乐 饰),跟女人(叶璇 饰)、胖子(林雪 饰)以及嗑药老头(冯淬帆 饰),经常联手搞意外杀人。他们采取的手段多为利用电击、雷劈、车祸、悬挂物坠落等方式。在作案中,大脑负责全盘统领,女人协助做诱饵,胖子和嗑药老头做障眼法。在前面的案件中,由于嗑药老头导致的失误,险些令行动失败,所以大脑大发雷霆,生怕稍有闪失即遭覆灭。后来,在妻子(莫小奇 饰)的温柔乡中,大脑紧张的神经才得以恢复平静。然而,后一单的雨夜杀人计划依旧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一个神秘人物陈芳洲(任贤齐 饰)的出现,改变了这个集团的命运……
歌舞的部分后半段不是很多,前面歌舞的部分比较多一点。不管怎么说这部电影真的很棒,具有灵性的一部传记电影。里面的音乐都很棒,如果是在电影院能看到的话效果绝对比通过小屏幕看要好很多,另外能不能不要在评论里再提爱乐之城了,两部从风格到叙事都没有任何交叉点……最喜欢的是灵感激发,泳池水全变乐谱那一段,太神了。
如果不是偶然接触到老师的“电影与世界六十年代”课程,我可能一辈子也不知道这部电影和这段历史。我无数次回想起2018年底开始看这堂课,进而偏执狂地搜寻有关老师的一切课程和演讲录像(感谢B站),发表的文章,演讲稿和书,并开始艰难地阅读她那些澎湃的长句和其实有些艰涩的文章(长期阅读自媒体推文而自食恶果),这期间我经历转岗,工作瓶颈,封锁,失业,可我仍时常觉得自己无比幸运。原来一大半友邻都跟我差不多嘛看完电影我也在想,这是导演第一次做电影,向一个陌生的领域进攻,花了很多的时间只为一个故事,就像Arikan教授二十年的钻研,总之这是一条充满人文温度的作品。
一个艺术家的牢笼还是羽翼,你更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
完全没看过《唐顿庄园》系列的我,估摸着也会看得云里雾里,提不起兴趣。但我居然看得饶有兴致。同时 30 年代默片走向有声的电影拍摄、法国南部的景致都额外让我觉得“诶居然还包含这些内容”。人物虽然理不清,但是看一半大概就能明白了,快结尾时的时候还开始带入各种角色的情感,与他们共情。7.9/10
削弱了我对歌舞片的好感,以自我(梦想)为中心的人,他的身上并没有光。相反,该片不断用29岁奔三的年龄焦虑来表达逐梦的急迫,急到好像有躁狂症一样,没有与梦想和衰老和解的追梦人,狭隘到令人疲倦。所以我无法被他激励,他也不是好的榜样。
(加菲,你这么帅,还这么有才,我要怎样才能不爱你!!!)
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就这点屁事从13年《为奴十二年》到现在了还在拍。
7.5/10。很巧,一天看两部音乐、传记类。对比的话,一群会唱歌的演员形成的化学反应,压过了如果没有本人感人故事就会沦为普通过生平的记录。
为今天歌唱,为明日而活。Thank you, Jonanthan
表演夸张,容易出戏,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你这是部音乐剧,然而我甚至已经不能被这样的「城市逐梦记」打动了……even though it was adapted from a true story...
炎夏酷暑吹空调看唐顿,没有比这再清凉的事了
爵士春秋的自述融合爱乐之城的切出切入,音乐剧歌曲还是蛮好听,歌词内容比较脱口秀。
未必是最好的影片,却是当下最难得,最契合个人情绪状态的电影。同片中的主人公一样,在某项事业上投入了数年的时间精力,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而身边所有美好的一切也一点点从自己生命中逝去。到底是再投入数年时间,还是退出这个行业另谋出路呢?我的人生又还有几个年头允许自己这么去挥霍消磨呢?
观影时不会因拍摄制作不满意而出戏,还能从中收获好些惊喜,这种情况于我而言是“可望不可求”的,而最近看的电影最满足我这方面需求的一部非《倒数时刻》莫属了:1.以脱口秀的形式当旁白展开叙事还挺少见;2.很喜欢“公寓大楼”的歌舞段落,让我找到当初看《爱乐之城》的奇妙感觉,而后加菲自弹自唱《Why》也让我联想到石头姐唱《Audition (The Fools Who Dream)》的情节,不过音乐的悦耳度与故事的代入感于我还是不及《爱乐之城》;3.影片 55:10 男女朋友吵架与舞台表演歌曲来回跳切的剪辑方式挺让我眼前一亮,而后 90:24 Jon追溯他与同志好友的回忆也采用类似的剪辑手法;4.没能在电影院观影有点遗憾;5.《身在高地》《蜜熊的音乐奇旅》《倒数时刻》《魔法满屋》,给2021年新晋“劳模哥”林-曼努尔·米兰达点个赞!希望此片明年奥斯卡奖能有所收获!
超保守价值观🥵+二流电视剧拍摄手法......急需补一部肯洛奇
其实他自己选择的答案,已经显露在头一句歌词里了。“牢笼还是翅膀,你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
纯粉丝滤镜才能看,不然甚至不太能算作一个电影
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
"you start writing the next one, and after you finish that one, you start on the next, and on and on, that's what it is to be a writer."
好看!加菲的脸没有以前帅了 唱歌还不错(但那个黑人大哥和大露背姐姐一开口就发现天赋差距) 但看得出他很努力营造角色形象 不知道是谁的锅 反正就感觉太注重歌舞所以Jon这个角色不太丰满。但还是喜欢 看到他随时随地拿个小本子出来记录有意思的事物 就想他真的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儿啊!出字幕额时候看到了真的Jon顿时感触良多甚至想哭 才35啊!甚至来不及看一遍自己写的《Rent》 为了这个舞台剧梦想他付出了那么那么那么多的心血 于是就想 就让这个倒计时永远停留在tick tick的倒数中 不要boom不要结束 让他一直寻梦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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