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纵使世界乌云密布,走入影院的那一刻,我的世界依旧色彩缤纷。
电影真没那么差。貌似童年的时光,就算是灰色的也带着些许传奇的色彩,那个时候人与人的距离是心贴心的,家人的牵绊永远是温暖的港湾,巧克力甜得让人觉得幸福就该是这个味道,还有翘首期盼新年的滋味…这种私人的泛黄影像,就算是杂乱的、拼凑的也会让人觉得温暖。
剧情略有点平,感觉是借着北爱冲突的大背景拍情感和人际关系,从叙事角度如果单独作为一部电影来看不是特别完整。
绕不开的童年情结、故乡情结。街区教派冲突是面,故乡和童年是里。导演并没有渲染冲突的紧张和恐怖气氛,一直在表现记忆中家人和故乡是温情。虽然街区冲突结束了,一家人轻松起舞,可离去的结果仍然没有改变。有人在贝尔法斯特弥留,就有人从贝尔法斯特离开。
您这童年往事着实也没啥可值得自溺其中的,更没必要替广大游子吟出个悲秋。《罗马》倒过来是爱,贝尔法斯特倒过来应该是大写的FALSE吧。毫无旧日温度的干净布景上,演员们步履匆匆,穿过的不是岁月洪流,而是急着去拿盒饭。
6|这跟罗马完全是两个东西,没法比,也比不过。不太喜欢,太夸张了,设计太多就会丢掉真实感….
——我会长久地记得Judi Dench说这句话的那张脸。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内容撑不起这么高规格的制作。画面很有质感,但从头到尾完全没被打动,只觉得好漫长(结果才一个半小时多…)
贵国的故事要是能拍 不知道会比这令人心碎多少倍
6/10。其实整体的质感还可以,故事虽然普通,但把童年的美好与家庭、社会的暗流涌动展现了出来,算是完成了任务。然而故事还是过于琐碎,导致没有重点,而且所谓童年的美好大多透过看电影来呈现,是为剧作上的偷懒。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故乡和他乡。孩童视角。
从罗马到贝尔法斯特,乡愁既是每个人的私密记忆、又是能引起共鸣的主题。离不开的故土、未知的远方,少不了的是大人世界里那些的看不大懂的忙乱纷争;其实,乡愁里还有班上的小姑娘,有爷爷奶奶和蔼慈祥,更有舞台上银幕里故事影像,彩色的,鲜活闪亮。
搞不懂为什么会拿原创剧本奖,故事讲的有些散,事件也很分散,构图加了很多分。
我知道那段历史不太平 但作为电影表现得太平了 最后高潮部分也是一笔带过 但Judi Dench演得太动人了
我是真的不太懂奥斯卡了,开玩笑呢,工业水平甚至不如英剧,说成是舞台剧还差不多。
No matter how far you go, you never forget where you came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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