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的娃第一次看电影,全程不吵不闹,看懂了。宝宝应该会打5星。情节还挺不错的,大人也能陪着看下去不觉得无聊。
移民前的犹豫和挣扎以及儿童爱上电影的故事。选题还行,拍的一般
我想什么时候写点东西纪念我在义乌的好时光。最后奶奶在向她的儿子说“走吧,现在就走,不要回头,我的孩子。”就像费里尼的罗马在向他告别。
这是所有有过移民体验或者对移民文化熟悉的人都能产生强烈情感链接的故事。
有闪光点,但我这么一个自诩有乡愁的人都觉得矫情。摄影是目前最拉垮一部
非常喜欢。以小男孩的视角讲述了那个年代的混乱时局,但妈妈的清醒、果断有魅力加上爸爸努力的寻找出路,还是使人看到希望。妈妈实在是太漂亮了,那种古典的、经典的魅力,爸爸后来也发现很帅啊,有点保罗·纽曼的样子。
导演用相似的美学风格拍摄了一部全方位降级的英国版《罗马》,很私人(里面小孩还在看《雷神》的漫画)但也确实能力有限,个别佳句出彩但完全无法连贯情感。不过看的时候突然想到咱们也能拍部中国版《罗马》,黑白画面的80年代首都小孩在胡同家属院中玩耍打闹,偶尔有经过的大学生会逗他给点冰棍小零食什么的,直到有一天看到他们衣衫褴褛跌跌撞撞地逃进胡同......
萨克斯风独特的音色婉转萦绕,把一段脑海里沉静的回忆缓缓带出。童年是沉静的,感知外界事物时是迟钝的。不知大人为何奔波,不知街道为何纷扰。肯尼思·布拉纳以《罗马》的方式呈现出自己的童年往事,一段弥足珍贵的童年记忆。电影是彩色的,而观众席是黑白的,话剧是彩色的,而观赏者是黑白的,梦境是彩色的,而回忆是黑白的。用一束鲜花告别懵懂的情感。一切都是懵懂而迟钝的。直到多年后,才发觉原来“当时只道是寻常”的,都是鎏金的岁月。|7.5
人一生总归要搬一次家,哪怕是从村头到村尾,一些熟悉的东西,是内心最挣扎的地方。离开的叫弃舍离,留下的是那乡愁。电影结局,主人公一家人远去的身影,留下奶奶孤独的告别,那一阵鼻酸,令多少人红了双眼。
又是一部颁奖季热门,但是还是觉得没有达到预期,故事不是很生动,角色也没有什么刻画。
It’s imperfect, but quite sentimental.
总的来说还算是喜欢吧,但看完这部电影觉得好遗憾,因为换个导演拍这个电影观感会好很多,整部电影给我的感觉就是不协调的感觉很重,导演从头到尾用到了很多电影拍摄的技巧或者说是方法,也致敬了特别多好莱坞(怎么全是好莱坞)60年代甚至更早的电影,但给我的感觉是这些电影方法是为了表现而表现,致敬也一样,对电影的整体发展并没有起到太多的作用,反而让电影显得有点奇怪。除了正午以外我真的不知道导演致敬的那些电影到底是在干嘛,可能是他在回顾自己的童年吧。不过本片优点其实也是不少的,剧本非常不错,群戏很出色,后半段拍的还是挺有感觉的。妈妈的表演最好,发挥也最大,爷爷其次,爸爸和奶奶的表现也都非常不错,但这个小男孩反而一般,有点缺乏灵性。最后吐槽一下疑似奥妙的广告植入,我真的有笑到
画面、剧情和音乐三足鼎立的经典案例,三者谁也不服谁,各玩各的。画面借鉴《罗马》,用黑白影像展露自传体故事,抛弃色彩强调光影。而剧情却是十足的现代人喜闻乐见的现代故事,在剧情方面没有任何升华点,全程都在营造幽默感,用尽全力铺垫的忧伤和悲痛终于在戏谑与欢快的配乐中化为泡影。音乐总是如歌剧中那么一鸣惊人,但是电影中显得那么喧宾夺主,每每想要引导观众情绪,却搞的要把好不容易产生情感的观众通通拉出戏。肯尼思布拉纳在导演这方面就像个孩子,想要凭着孩童的天真与单纯博取观众的好感。
7分,心灵深处是故乡,虽然是历史,但是很私人珍藏记忆的表达,“致留下的故人,致离开的游子,致所有迷茫的人”单方面觉得和奥斯卡最佳影片应该无缘,大概率最佳导演。片子靠音乐,戏剧,电影片段,电视机四大媒介叙事转场真的很讨巧,但黑白色调营造出的强距离感,除个别场面确实恐怖心悸之外,剩下毫无共情,但又仿佛看纪录片一般真实残酷。家乡不再柔情,在一次又一次内心挣扎与执念下面对残酷的事实还是选择了离开,在被迫相隔两地后,会更珍惜身边的人吧。
移民前的犹豫和挣扎以及儿童爱上电影的故事。选题还行,拍的一般
就好像那些拥有远离故土的勇气又有将记忆中的黑白讲述出来的能力的孩子,童年时代一定都受到过伟大影音的影响似的。
留下的离开的迷失的人啊。我已经想不起来贝尔法斯特的云是否像电影里的那样低和慢。大概是的
比起之前的任何大电影都好看3岁小侄子认真看到尾。
我们每每看欧美电影讲他们的“苦日子”时都会心想,就这?你们也好意思叫苦日子?
既是导演的童年往事,也是导演的故乡回忆。记忆中的场景每一幕都被精心设计,同时也塞满了真情实感,但片子整体在同类型中还是不算出挑,故事离我们太远,无法共情和信服。好在朱迪丹奇的表演在结尾起了力挽狂澜的作用,让结尾的三句话也格外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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