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已死,热血难赴,仅此而已。
why do you write like you're running out of time...
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普通人最怕那些让人看不懂的高于生活。导演把电影分成三个维度表达,生活表达灵感来源,舞台剧表达高于生活的展示,坐在台上的娓娓道来恰如其分的把两部分缝到一起,即超越了舞台剧的限制,又增加了电影的表达边界。咖啡馆一幕把电影布景推开变成舞台剧,处处皆有此种别样风情。最喜欢的一幕是no more,配合现代舞编排,那真的是我们第一次拥有独立生活空间的欢欣雀跃。很多生活灵感的记录,让我想起冬天我的厨房,阳光撒下,我特别想这样歌舞起来,它接近人的本能。最可贵的是它又兼有讽刺跟幽默,panel一幕那位口吐芬芳半句不离音乐理论跟分类的乐评人,几乎是豆瓣评论家们了,即幽默风趣又让人感慨,为什么乐评人就要理论向呢。整部电影着重表达生活灵感,就是告诉大家艺术之美,处处皆是生活的点滴。
加菲的演技实在是一百分 但是剧作的节奏差些火候 观感并不上乘 似乎面面俱到 但也导致笔墨太散 缺少一锤定音的高潮
对加菲刮目相看,他竟然把JL演活了,让我看到一个苦苦挣扎的天才的喜怒哀乐。Larson到死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大作搬上百老汇的舞台,但是他的Rent改写了百老汇音乐剧的历史,也是当年我大学时期一群志同道合好友的精神激励。Lin-Manuel复原了当年Larson表演Tick Tick Boom的场景,表演与现实交织,以一种现代音乐剧电影不浮夸的风格将大时代与小人生的冲撞表现得不动声色。我不是一个会被情怀拐骗的观众,这绝对是一部可以成为经典的音乐剧电影。
為夢想拼搏就像是沒有後路的豪賭,要麽功成名就,要麽粉身碎骨。不是所有人的努力都會被看見,主角是幸運的,但是任何人都有放棄的權利,只要不去後悔。
作为路人粉觉得无功无过,作为音乐电影应该在镜头、艺术设计上多加功夫,电影明显更像一部舞台剧,倒是加菲的表演提升了一个档次。
作为处女作水平很不错。Jonathan Larson这形象不怎么可爱,周围的人要不停地迁就他的任性孩子气。悲剧色彩的一生值得同情,但是词曲都很一般,全片最好听的旋律是生日歌。音乐剧气氛不错,但每首歌的编排高潮都上不去,感觉作曲和编曲对如何表达情绪的起伏无能为力,只能堆砌音符和声部。电影的视听也是类似的吃不上劲的感觉。听听Andrew Lloyd Webber的音乐剧吧。同样,故事里包含纽约同性恋群体对抗艾滋病的情节,这个不怪Larson,实在是因为《天使在美国》太出色了,巧合的是Lin-Manuel Miranda选Andrew Garfield出演是在看过他出演《天使在美国》之后。
7.9 剧本结构的起承转合做的好,罗莎这个角色做的漂亮,迈克也是他的灵感缪斯,斯蒂芬稍弱。最美场景泳池里的音符。当然此片还是不如爱乐之城,主角的还原度没有那么高。
说实话对这类音乐剧电影并不太喜欢。但有一段打动到我 男主回忆自己小时候和朋友在学校里排练唱歌 说 “希望人生每一天都这样度过。”虽然长大后的生活一地鸡毛 但或许会有一件事让你愿意不跟随主流 走入那条看似体面光鲜的上升路径 为主角纯粹而美好的理想主义感动。6.5
很好看,是我喜欢的类型,LMM再一次正中我口味。马上迎来30岁、“想红要趁早”的焦虑,ddl逼近却写不出歌的崩溃,女友关于要不要搬去另一座城市的逼问,从小一块长大的好基友得了艾滋病的绝望...一切如同火烧眉毛交织在一起,而影片的呈现却并不显得凌乱。舞台与现实的无缝衔接,迸发出很感染人的戏剧张力,这就是天才音乐剧人的故事感和节奏感吧。片子里的歌都好好听啊!!又一张可以加入循环曲目的电影bgm。加菲虽然胶原蛋白流失了,但让我更加刮目相看,好莱坞真心没有花瓶,曾经的偶像小生也这么会唱会演。
其实不是很喜欢加菲,说不上来的感觉,不算喜欢,也不讨厌。看了乔纳森的照片,两个的相貌,还是有许多相像之处的。
永远向不被生活打败,为了自己的热爱,自己的梦想坚持奋斗的致敬
人人都赶在“正确的年龄要做到正确的事”,
艺术门类大融合的流媒体年代,更能看出各门艺术类型独立存在的意义。某种跨界的“壁”,不是调试视听语言、精简叙事节奏就能轻松突破的——更何况,如这般自信的“创作者”所钟爱的,就是用所谓原汁原味的懒惰挑战双边的水准。
这才是能淋漓呈现当下流媒优势的音像制品,尽管电影语法/结构性较弱,LMM还是为其注入了难得轻逸的律动感。两种艺术体裁的融合不止体现于即兴唱段,还有情绪和画面的巧妙对接(泳道幻化成的五线谱,经典的天台抒情段落,偌大体育场内孤独的钢琴)。喜欢用脱口秀做scene-switching point的创意,观众直到结尾才露面,是对叙事上自传式口吻的印证。很多细节固然还可以深挖,但维持在目前的水平业已令人动容。生命倒计时前的任性执着,恰到好处的鸡血和感伤。
肉眼可见的那种好看,时刻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热爱与执着,生活与事业,友情和爱情,相互对照彰显出「人生处处是舞台」的真谛,歌舞不错,加菲表演出彩。
我不理解为什么一个美国人有这么严重的30岁年龄焦虑。明明有朋友关心,有业内大佬赏识,打零工就能住得起这么大的公寓(也并没觉得这公寓有什么不好)。加菲是一类我get不到魅力的演员,演天才艺术家的角色更没有说服力,全程无数次想狂扇他。结尾处原型本人的录影带都要更动人许多
4.5 Sunday里的致敬太让人激动了…一本充满了强烈情感色彩的传记。
生活和舞台的虚实切换非常棒,浓缩了生活流,也渲染了情绪。而且作为歌舞剧来说,歌是真的都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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